立足矛盾化解“小切口”巧开基层治理“密码锁”
2025-09-14
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司法局给出了一份“实践答卷”——立足矛盾化解“小切口”,通过推广和深化农牧区“六小”工作法的实践运用,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巧开基层治理“密码锁”,实现基层治理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完善矛盾调解机制
创新基层治理模式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让我深深明白,帮群众解眼下之难、圆群众心头之盼的重要性!尤其是在乡村,日常小矛盾、小纠纷若不及时化解,日积月累很可能会变成‘大问题’。”海晏县司法局三角城司法所所长赵建伟感慨道。
作为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要非常熟悉村情、民情,面对一件件繁复琐碎的邻里“小事”,始终用真心、耐心和细心排查化解纠纷,在不断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中,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辖区逐渐扎下根来。
基于此,海晏县司法局树立“排查走在化解前”和“排查优先”的原则,加强“司法所+派出所+乡(镇)综治中心+村(社区)调委会”的多元联动,全面摸排梳理,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走深走实。同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升级,将苗头性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排查、预警、受理和调处化解等工作职责。今年上半年,全县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3件,化解成功率达99.51%。
多措并举化解
全方位消除隐患
“多亏了青海湖司法所的同志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现在不仅化解了矛盾,关系也比以前更融洽了。”海晏县青海湖乡塔列村村民王某等7户人家的2000余亩(133公顷)草场租赁给了苟某,2008年10月因苟某未兑现一次性支付15年租金的承诺,王某等人将苟某家的98只羊作为租金抵押,而苟某也一直未支付租金,双方矛盾积怨长达17年,由此引发纠纷。
青海湖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王某诉求后,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联合青海湖乡塔列村调解委员会对此矛盾纠纷进行跟进调解,查找根源疑点,对症梳理,深入分析研判,多次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经多次协商、劝导,从法理、人情多角度切入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了满意的调解协议书,彻底了结这起历时17年的草场纠纷积案。
这样的鲜活事例,只是纠纷化解的冰山一角。一直以来,海晏县司法局各司法所坚持“排查+化解”双管齐下,通过入户走访排查、电话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的诉求和困难,广泛收集矛盾纠纷线索。同时,关注重点领域、特殊人群和重点时段,利用信息化技术,对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并迅速处理。
跟踪回访固成效
防止反弹促“长效”
回访不是多此一举,而是给矛盾纠纷“把脉复诊”。基层矛盾化解,不能止步于“签协议”,更要追求“人和”。
“不断回头看,能够及时发现并化解潜在反弹风险,比如纠正未履约的调解协议、疏导当事人情绪等,让他们感受到‘问题有人管、承诺有人督’,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从‘结案即了’到‘闭环管理’的转变,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的‘后劲儿’,也让调解成果真正落地生根,进而拉近司法行政部门与群众的距离。”海晏县司法局局长张晓龙表示。
秉持对每一起矛盾纠纷“管到底、管到位”的理念,海晏县司法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已化解矛盾纠纷的回访工作。通过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和认知转变,掌握矛盾纠纷后续动态,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处置闭环。还细致收集并真诚回应群众对调解程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心贴心、面对面”的真诚互动,搭建起一座座理解与信任的桥梁,让群众感受到温暖与关怀。
普法宣传强根基
法治观念入民心
为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更好化解群众矛盾,海晏县司法局还定期组织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资深人民调解员、业务骨干、律师、法官讲授方法与技巧。各级人民调解员率先学法守法,有效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急、难、险矛盾纠纷的能力。
“各类培训中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系统讲解,让我能够从更专业的法律角度分析和处理纠纷。与各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交流时,我发现大家虽然面对的是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但在调解思路和方法上有很多可以相互借鉴的地方,这大大拓宽了我的工作思路。”西海镇城南社区调解员郭广胜告诉记者。
在加强培训的同时,海晏县司法局利用各类宣传活动加大对农牧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矛盾纠纷上升态势,教育广大农牧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
最受农牧民群众欢迎的是,海晏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多日杰才布旦结合农牧区高发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案例,用藏汉双语以案释法,将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反家庭暴力法中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语言,并借助新媒体讲解相关法律条文,获得大家一致好评。
“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听了村法律顾问的讲解才知道,签合同、打借条,处处都有法律管着,我们老百姓也应该慢慢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思想观念。”甘子河乡托华村牧民多日杰感慨道。
在这样的矛盾纠纷化解实践中,一件件大事小情被顺利解决,满意的笑容也出现在越来越多的群众脸上。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原则,也就切实做到了“调解零距离、处置零激化”,进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后,我们将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走深走实,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法处理群众烦心事,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真真切切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海晏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